第五十四章 转移_重生之我是鲨鱼辣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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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转移

  “既然他的身体结构依然完好,连生命体征都没有发生变化,那不如咱们直接占据了这副躯体,就像你们大筒木一族的人选择人类附身一样,让我附在此人的身上,继承他的所有记忆,并且直接潜入到那个团队中去,这样打探情报起来可比当中再多隔一步要直接方便得多了。”

  林峰有些自得的说道,“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将我的灵魂移植进去了,这点对你来说应该不难吧?”

  “操作难度上当然一点问题都没有,但你真要离开自己的躯体,进入别的皮囊里么?”拉克什米似乎有些嫌恶的说道,“我们大筒木一族的人也是不得不选择人类作为宿主,才能稳住身形,掩藏气息,别人的身体再好,也及不上自己原来的身躯半分,这大汉的身体一看就很肮脏腐臭,也亏你不介意。”

  林峰摊了摊手,答道:“如今还是大局更重要,只要能把这个团队一锅端平了,我看他主人还能搞出什么大动静来,那以后就再也没人影响我们游乐了,不是一劳永逸么?”

  “嗯……这好像倒是,他那主人真是太烦啦,到处在水之国搞事,好不容易来大浴场一次,都会碰到炸弹事件,这样根本就没法完全放松游玩嘛,而且这人似乎也是我们大筒木一族的人,也不能真的就放着不管。”

  “算了,那就算是小小的报复他一下吧。”拉克什米露出了古灵精怪的笑容,然后将右手搭在林峰的头顶,左手则放在干柿的胸口上,问道:

  “你准备好了的话我就要开始了,在转移完之后你的躯壳就暂时失去了灵魂,虽然不会马上死去,但也没有任何的自主行动能力,而且每隔三天你必须回归原来的身躯一次,否则体内长期接触不到灵魂本源能量,很容易腐朽枯萎,到时候就回天乏术了。”

  “好,我知道了,这段时间里就拜托你照看我的身体,如果计划顺利的话,我想三天就足以瓦解这个团队了。”林峰点头说道。

  “嗯,那就开始了,小心,刚开始感觉会有些奇怪。”拉克什米说完便闭上了双眼,两手各自伸出一道阴遁的能量到双方的体内,随后牢牢抓紧林峰的灵魂,以她自己的双臂为媒介桥梁,迅速转移到了躺在地上的干柿体内。

  林峰只感到眼前一黑,好像自己的意识全都被深不见底的黑洞给忽然吸走了一样,完全无法抵抗和挣扎,整个人都身陷于搅动翻腾的漩涡之中,如同一片破烂的孤帆,随时都会沉没在不知何处。

  这种颠沛流离的感觉不知持续了多久,那可能只是短短的一瞬间,也有可能是过了几百几千年,已经失去了时间感观的灵魂,终于在新的身体中慢慢苏醒过来,“干柿”张开眼睛,看到自己正躺在宾馆的床上,拉克什米坐在茶几桌旁品着锡兰红茶,地上则躺着一个十分眼熟的人。

  这张脸似乎在哪里看到过?几乎每天都没见到,但自己却感到有些许陌生,那是谁呢?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的房间里?

  林峰的灵魂如今正寄居在干柿的大脑中,继承了他的所有记忆,甚至就连思维模式和性格,也会在硬件层面上被宿主的大脑结构所影响。

  当然了,一般来说只要灵魂能量足够强大,就能够保持绝大部分的原来的自我,大筒木一族的人之所以能够随意的挑选并附体人类,而不怕自己的灵魂混入杂质,也是因为他们自身的灵魂强度要超出人类太多,几乎不会受到影响。

  林峰感到无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和想法如同开闸的洪水一般,疯狂的涌进灵魂之中,和他原来的意识融合在一起,似真似假,似梦似幻,有些看来宛若隔世,有些却历历在目,以至于他在清醒后的数分钟内,一直望着天花板发呆,慢慢整理思路,进而找回自我。

  “等等,躺在地上的,那不就是‘我’么?!”

  “干柿”坐起身子,他已经理清了大部分分别属于两人的不同回忆和经历,这才意识到,在地上平放着的那具熟悉而又陌生的身躯,不正是自己那名为林峰的原来的身体么?

  “咦?你这么快就醒过来了啊,我还以为人类接受移魂,至少要一天左右才能勉强恢复自我意识呢,果然你的灵魂强度高的不正常,根本就不是普通人应该有的嘛,真是少见呢。”拉克什米兴奋的放下茶杯,扑到床前来查看林峰的情况,那眼神倒有点像是第一次进动物园的孩子。

  “喂,你怎么把我的身体丢在地上啊,虽然现在的我不会有那具躯壳的感受,但这也太敷衍了吧?”林峰抱怨道。

  “没办法啊,床就只有这么大,为了让现在的你躺的舒服些,那具没有意识的身躯就委屈一下吧。”拉克什米不以为然的说道,“你要是像我们大筒木一族的人一样,可以随心所欲的更换躯体,就不会这么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了,最重要的还是目前身体感受舒适才是嘛。”

  “算了吧,我觉得我原来的身体挺好,我可不想跟你们一样一直换皮,而且现在的感觉真是诡异……”已经成为了干柿的林峰,看着自己粗粝起了老茧的双手、胡子拉碴的下巴,还有粗糙的躯体,只感到举手投足之间充满了违和感。

  那倒也不是有多难受或者痛苦,但就是有强烈的不适应感令人挥之不去,似乎每一次呼吸、每一个动作,做起来都有些虚幻的不真实感,仿佛自己是在操纵着一具提线木偶一般,就算操作起来得心应手,但和摆动自己的手指和手掌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。

  而且这干柿似乎平时非常喜爱抽烟喝酒,林峰感到喉咙里盘桓不去一股令人不悦的呛鼻气味,令他不由自主的想爬起身子去漱一下口,顺便整理一下自己那毛毛躁躁的仪容,把大蓬的胡子刮掉一点,虽说变化太大的话可能会引起主人的怀疑,但是稍微弯一弯脖子就能把自己刺痛也是太夸张了点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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